实验室安全核心是严守准入与防护红线、规范危化品与设备操作、落实“三废”分类处置、掌握应急自救流程,任何实验前必须完成风险评估并佩戴合规个人防护装备。
一、个人防护与行为红线
必须穿戴:实验服(扣好)、护目镜(防溅)、合适手套(按化学品选型),长发束起,禁穿拖鞋/凉鞋/短裤,禁戴隐形眼镜(化学/高温实验)。
绝对禁止:实验室内饮食吸烟、独自进行高危实验、无人值守过夜加热、将试剂/样本带出实验室、私拉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操作原则:遵循“三不伤害”(不伤己、不伤人、不被伤),未知化学品不擅自开启,挥发性/有毒气体必须在通风橱内操作 。
二、关键风险防控要点
(一)化学品安全:严格查阅 MSDS;易燃溶剂远离明火/电火花;强氧化剂与还原剂、酸与碱分柜隔离存放;剧毒/易制毒/易制爆执行“五双”制度(双人保管、领取、使用、双锁、双账)。
1.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申购,由申请人提出申购需求并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报平台处,按照公安部门要求进行采购。
2. 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试剂柜或储存柜,分类有序存放各类化学品,不得超量储存,并做好化学品动态使用台账。
(1)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药品:当天领取当天使用,并做好相应台账;
(2)易燃液体:必须密封防止倾倒和外溢,存放在阴凉通风的防火安全柜中,要远离火源、易产生火花的器物和氧化剂;
(3)易燃固体:必须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并远离火源;
(4)强氧化剂:必须与酸类、易燃物、还原剂分开存放于阴凉通风处,使用时注意切勿混入木屑、碳粉、金属粉、硫、硫化物、磷、油脂、塑料等易燃物;
(5)强酸、强碱:必须存放于防腐蚀的试剂柜。
3. 使用危险化学品前,实验人员应接受详细指导,熟知所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学特性、毒理性能,掌握急救和有关防护措施。
4. 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含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同时在场,实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使用通风橱,穿着防护服,佩戴防护用品。
5. 使用危险化学品实验产生的废液残渣、长期不用或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
(二)气瓶等压力容器安全: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1. 气瓶必须直立放置并妥善固定,要做好气瓶安全标识牌和气体管路标识。
2. 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火源热源的地方,严禁放置在烈日或高温下,易燃气体钢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5米,氧气钢瓶严禁沾污油脂,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以免发生爆炸。
3. 不同种类的气瓶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内部标准分类存放,严禁将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等放在一起使用。可燃气体要有报警装置,隔离使用,防止事故发生。空瓶与满瓶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4. 夏季使用气瓶,应防止暴晒、雨淋和水浸。气瓶用毕关阀,应用手旋紧,不得用工具硬扳,以防损坏瓶阀。
5. 严禁将气瓶内气体用尽,一般应保持0.05MPa以上的残余压力。可燃性气体应保留0.2-0.3MPa,氢气应保留2MPa的余压,以备充气单位检验取样所需和避免重新充气时发生危险。
6. 不得对气瓶瓶体进行焊接和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钢瓶使用须安装专用减压阀。不得私自拆装钢瓶阀门,发生故障及时检修。
(三)特种设备安全:
1. 实验室必须购买具有生产资质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
2. 特种设备使用者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直接负责人,应取得相应安全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3. 二级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的管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四)生物类安全:
1. 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当每年定期对所涉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培训与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保证所涉人员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2. 二级及以上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公共区域应当妥善张贴生物安全标志、实验室操作规程、应急处置预案、废弃物管理制度、实验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以及实验室安全信息栏,实验室内操作区域应当据实张贴安全标识。
3. 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档案,包括实验室安全记录、工作日志、菌种转移和保存记录、设备运行与维护记录、消毒记录、人员培训记录、人员健康档案等。
(五)电气安全:
湿手不触电器,发现焦味/异响立即断电上报;插座不串联,大功率设备专线专用并接地 。
三、废弃物分类处置规范
1. 废液:严禁倒入下水道;按有机/无机、酸性/碱性、含卤/含汞/重金属分类收集于专用桶(留 1/3 空间),标签注明成分/日期/责任人/实验室房间号。
2. 固废:锐器(针头/碎玻璃)入防刺穿利器盒;感染性废物需高压灭菌后双层密封;沾染化学品的耗材入专用危废箱;生活垃圾与实验垃圾严格分开 。
3. 废气: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必要时加装吸收/过滤装置 。
四、应急处置与设施使用
1. 紧急冲洗:化学品溅入眼/皮肤,立即至洗眼器/喷淋装置,持续冲洗≥15 分钟(水流温和,温度 16-38℃),随后就医;设备需确保10 秒内可达且每周检查 。
2. 火灾应对:小火灾先切断源再灭火;金属钠/钾/电石着火用干沙,电器着火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禁用水;大火立即报警(119)并沿安全通道撤离,禁乘电梯。
3. 触电急救:先断电(绝缘物挑开电线),再根据意识/呼吸情况实施心肺复苏,同时呼救 。
五、准入与责任
新进人员必须通过安全培训与考核,熟悉本室应急预案、逃生路线及急救设施位置。
发现隐患立即报告负责人;发生事故坚持“救人第一”,保护现场并如实上报,严禁瞒报。